2024年12月6日下昼,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对被告单元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公司)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欺骗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纪泄露、不泄露弥留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钟玉因违纪泄露、不泄露弥留信息罪、诓骗刊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及负约损伤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措置金2020万元。其他株连东说念主员因参与关联作恶分袂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措置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11名投资者告状康得新公司、钟玉等40名被告证券无理证据株连纠纷一案,并决定适用平凡代表东说念主诉讼才能审理个东说念主投资者告状案件,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2024)苏05民初1473号民事裁定,敬佩职权东说念主范围。机构投资者告状案件另行分袂立案审理。当今关联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zjrmfy.suzhou.gov.cn)“电子诉讼平台”-“代表东说念主诉讼平台”海涵本案后续关联公告。 海量资讯、精确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株连剪辑:刘万里 SF014 |